成都两机场取消“入川即检”,乘火车不再查核酸和健康码,乘地铁无需扫场所码
据成都双流国际机场消息,即日起,成都天府国际机场、成都双流国际机场不再查验旅客核酸检测证明、健康码、通信行程卡、风险城市旅居史,取消“入川即检”。
温馨提醒各位旅客,请在公共场合继续佩戴好口罩,保持“一米线”距离,做好个人防护。
乘火车不再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
据中国铁路消息,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协调机制防控政策要求,自即日起,购票、乘车及进出站停止查验48小时核酸证明和健康码。
此外,中国铁路还发布消息,按照首都严格进京管理联防联控协调机制防控政策要求,自即日起,对进返京人员不再执行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。
各铁路客运车站,取消对进京旅客和京津冀通勤人员查验“北京健康宝”绿码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。取消购票环节进返京限制,各次途经、终到北京列车,恢复办理到京延长补票业务。
即日起,成都地铁线网及有轨电车进站乘车无需扫车站场所码及查验健康码。乘车过程中请乘客加强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,若需帮助可联系车站工作人员或拨打服务热线028-61638000。
为保障医疗药品及用品市场价格秩序稳定,12月7日,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药品及用品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》,要求各医药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及时开展自查整改,规范自身价格行为,其中,明确要求针对感冒及“四类药品”(退热、止咳、抗病毒、抗生素类药品),以及医用口罩、酒精、抗原检测试剂等医疗用品,加强内部及平台内经营者行为规范,不得囤积居奇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、哄抬价格。
具体如下:
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关于进一步规范
医疗药品及用品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
全市各医药电商平台、医疗药品及用品零售企业、物流配送企业及相关单位:
为保障医疗药品及用品市场价格秩序稳定,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现对有关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:
一、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》《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》等法律法规,遵循公平、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,依法合规经营,公平有序竞争,自觉维护医疗药品及用品市场价格秩序。
二、针对感冒及“四类药品”(退热、止咳、抗病毒、抗生素类药品),以及医用口罩、酒精、抗原检测试剂等医疗用品,加强内部及平台内经营者行为规范,不得囤积居奇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、哄抬价格。
三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相关规定。经营者销售商品应标明品名、价格和计价单位。有偿提供打包、配送、搬运等附带服务的,应当标示服务项目、服务内容和价格或者计价方法。经营者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,应当通过网络页面,以文字、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。标价要做到真实准确、货签对位、标识醒目,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。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,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。
四、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,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。不得出现虚假折价、虚假价格比较、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。
五、各物流配送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,加强配送人员教育管理,不得在平台标价之外额外收取其他费用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等法律法规,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,责令改正,没收违法所得,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;有价格欺诈行为的,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;对捏造、散布涨价信息,囤积居奇,推动商品价格过快、过高上涨的,最高可处300万元罚款。
各医药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上述要求,及时开展自查整改,规范自身价格行为。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,严肃查处囤积居奇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、哄抬价格,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、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。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若发现上述违法行为,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。
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2年12月7日
·针对核酸检测机构监管、封控管理等,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回应!
·加强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,工作方案来了
近期热门视频
点击“阅读原文”,来川观新闻APP看更多